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62号)和《中共滨州市委、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滨州,实现名牌引领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滨发[2003]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质量兴博”活动,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兴博”活动,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名牌产品反映着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发展水平。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对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步伐,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的统一,引导全社会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和质量效益型道路具有重要意义。“质量兴博”活动以实施名牌战略为中心,是我县经济发展过程中以提高
质量为突破口的再次创业,是提高质量竞争力,促进我县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开展好“质量兴博”活动,尽快培育一批名牌品牌,进而带动全县经济走上质量效益型的良性发展道路,也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业要从全面建设小康博兴的高度,充分认识质量工作和品牌经济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现代博兴为目标,以发展品牌经济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效益为中心,立足博兴产业特点和质量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重》,努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力培育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以品牌引领博兴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实现经济总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
(二)工作原则:“质量兴博”活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引导、服务、扶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创建名优品牌和驰名商标;坚特质量第一的原则;在扩张经济总量的基础上,把质量问题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始终;坚持名牌引领的原则,把创名牌作为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三、工作内容及目标要求
(一)发展品牌经济,大力培育名牌。争创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山东名牌、山东著名商标为主攻方向,努力培育名牌企业、名牌产品。按照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的原则,首先提升突破一批。我县目前有山东名牌三个(渤海集团的“口福”食用油、
(二)加强企业基础工作,严格内部质量管理。以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为目标,推行先进的质量模式,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产品设计、材料选用;生产过程、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企业厂长(经理)负总责的质量责任制。抓好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实现品牌生产与国际惯例接轨。强化企业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计量、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到2005年争取全县主要工业产品监督检查合格率达到85%以上,40家企业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大农副产品标准化工作力度,积极组织生产“无公害产品”,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的范围,提高检验检测能力,重点搞好农药、化肥的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工作,为农产品实行标准化系列服务,保证农产品按标准组织生产。
(四)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质量水平。牢固树立“工程质量是百年大计”的思想,严格把好建设质量关。抓好建材市场的专项治理整治,保证建材质量合格;强化项目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招标投标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和施工验收制度,精心组织好施工队伍,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进行规范施工。通过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品牌工程。
(五)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学习借鉴国外和发达地区先进的服务技术、服务管理观念和管理模式,推行服务创新。交通、邮电、通信等服务行业要全面采用服务质量国家标准。
引导商业流通业,实行服务承诺和质量负责制,认真履行
“三包”义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积极开展打假保优,营造质量建设良好环境。加大对市场上名优企业、名牌产品的制假售假打击力度,保护我县名牌产品信誉度,维护名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好对农资、建材、食品等产品的专项打假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优化外商的投资环境,消除区域性造假现象。
四、工作措施及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质量兴博”活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质量兴博”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和考核检查工作。县质监部门作为“质量兴博”活动的日常办事机构,要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县经贸部门要积极制定宏观调控和扶持政策,支持名牌企业的发展;县质监、工商、药品、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大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力度;各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要充分发挥职能,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企业管理、环境保护、信息、标准等各项咨询服务,共同推进名牌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激励机制,制定奖励政策。一是实行资源配置优先政策。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质量管理、环境管理、技术基础工作、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其发展项目贷款可优先安排财政贴息。二是实行名牌奖励政策。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质量管理奖企业以及获得山东省名牌产品、省政府质量管理奖、山东省著名商标企业和获得国家免检产品企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奖励资金全部奖给企业创牌有功人员。奖励资金从地方财政中列支。同时,每年评出一部分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和先进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三)增强服务意识。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树立为博兴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建功立业的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担负起“质量兴博”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落实各种强制性监管制度,从源头抓质量;指导企业做好标准化工作,消灭无标生产,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帮助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坚持“三个结合”。一是“质量兴博”活动要和落实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责任制相结合。要加强对本地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假工作,特别是要以抓大要案、治理整顿专业市场为重点,杜绝和遏制恶性、行业性、区域性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情况的发生。二是“质量兴博”活动要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努力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以保护合法经营的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三是“质量兴博”活动要和实施名牌战略相结合。要把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质量兴博”活动的抓手和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广大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增强科技投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机划地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以带动相关产业和企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工业兴县目标的实现。
博兴县“质量兴博”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